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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指南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

时间:2015-6-16 0:00:00 来源:连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1.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2.接受信访举报人举报或向信访举报人核查情况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在不暴露信访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3.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信访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公开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4.对信访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发现就要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十分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