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讲廉洁从政更要讲廉洁奉公
时间:2015-9-21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邓联繁
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始终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如果说2015年以前重在“治标”,那么,2015年以来,“治本”的力度则明显有所加大,呈现出“治本”与“治标”并驾齐驱的新局面。
“治本”的发力,既表现在国家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上,也表现在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提速上。如习近平总书记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着手修订党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这三个党内法规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对其进行修订,是反腐治本之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已经于8月3日实施,简称为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笔者认为,不妨用《廉洁奉公准则》取代《廉洁从政准则》。这里的主要变化有二:一是去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这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对此,中纪委书记王岐山7月8日至10日在陕西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已有强调,即“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二是用廉洁奉公取代廉洁从政,一个基本原因是从政不适用于全体党员,很多党员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党员与从政无关。
廉洁奉公是个常用词,本身十分珍贵,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如他2014年3月在兰考调研时,要求从四个方面学习焦裕禄,其中包括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他还曾在引用古训“得民心者得天下”后自问自答:“那么我们中国共产党人靠什么来得民心呢?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条真理。”在这里,他把廉洁奉公置于中国共产党安身立命的高度。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郑重承诺,公私分明、公事公办、公权公用、公款公用而不损公肥私、以权谋私是廉洁的精髓所在。用《廉洁奉公准则》取代《廉洁从政准则》,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