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踪
山西查明苯胺泄漏事件直接原因
时间:2013-2-28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据新华社太原2月20日电(记者 梁晓飞)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调查组认定,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部门对此负有责任,共有3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记者了解到,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另对24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其中,给予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王彦灵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分;给予天脊集团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畅学华留党察看一年、降职处分;给予天脊集团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荆宏健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给予潞安集团党委副书记、天脊集团党委书记、天脊股份公司总经理王俊彦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给予潞安集团副董事长,天脊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天脊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光彪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对9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长治市环保局局长申旭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给予长治市安监局局长杨富进记大过处分,免职;给予长治市委常委、副市长潘贤掌记过处分。
另外,长治市长张保对苯胺泄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已经决定,提名不再担任长治市长职务。
同时,责令潞安集团向省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长治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记者了解到,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另对24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其中,给予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王彦灵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分;给予天脊集团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畅学华留党察看一年、降职处分;给予天脊集团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荆宏健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给予潞安集团党委副书记、天脊集团党委书记、天脊股份公司总经理王俊彦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给予潞安集团副董事长,天脊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天脊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光彪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对9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长治市环保局局长申旭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给予长治市安监局局长杨富进记大过处分,免职;给予长治市委常委、副市长潘贤掌记过处分。
另外,长治市长张保对苯胺泄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已经决定,提名不再担任长治市长职务。
同时,责令潞安集团向省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长治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