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踪
广东连南:“四村官”贪污、受贿42.45万获刑五至十年半
时间:2014-2-24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房某某、原村委会主任唐某某、原村委委员房某、房某某因犯贪污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日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十年和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和3万元。
经查,2012—2013年,房某某等四人利用协助该镇人民政府从事农民低收入住房改造、购买猪苗、建设公厕工程等职务便利,通过报大价、虚列支出等手段,先后多次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广东省XX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和镇财政所下拨的一事一议经费共计人民币35.8万元。期间,房某某等四人利用发包扶贫食水工程、街道改造工程、修复水毁河堤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受承包工程老板唐XX贿赂共计人民币6.65万元。 (张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