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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政法委原书记陈增新涉贿受审 庭审中自称觉悟低

时间:2014-6-24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李思文)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6月1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涉嫌巨额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陈增新自称觉悟低。与陈增新一同异地受审的,还有陆丰市财政局原局长张育浩以及两个商人。

    据起诉书指控,陈增新被指控共受贿人民币173万元、港币150万元,这其中有200多万元与卖官有关,大部分是由此次受审的第二被告人、陈增新的下属张育浩贿送。在指控的约合300余万元人民币的贿款中,大部分均是陈增新在任职陆丰市委书记时收受,另有一笔50万元的港币受贿是陈增新在汕尾政法委书记任上收受。

    陈增新今年57岁,是广东海丰人。2013年1月,陈增新被开除党籍、公职。2013年2月7日,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陈增新案由江门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进行侦查。2013年8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门市检察院于2013年8月23日将该案转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18日的庭审中,面对指控,陈增新自愿认罪,却又对犯罪行为诸多辩解。昔日主政一方、且曾主管公检法工作的陈增新时常打断检察官和法官的问话,侃侃而谈。他自我评价说,自己也曾兢兢业业工作。陈增新这样辩解:在事发前感觉对春节期间收礼的行为,不算多大的事情。

    法庭上,陈增新和公诉人之间有一段直白的对话。在核对帮别人调动工作收5万元现金的情节时,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收钱?陈增新回答说自己觉悟低:“就是贪,当时没把握好自己,要是把握好自己就不收了……”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广州中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或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