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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维员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4-12-4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前,省纪委对乐昌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维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维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等。

李维员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维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