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关于广东开展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调研
时间:2014-3-10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从数量上看,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总量大。截至2013年,广东省网民数量达到6992万人,占全国网民总数的1/9,数量居全国第一;QQ、微信等网络即时通信工具使用人数,广东省也是全国第一;2012年,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举报76756件次,居全国第一。这3个“第一”构成广东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的重要省情基础。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网络举报13724件,涉腐网络舆情搜索系统搜集到涉腐网络舆情4067条。广东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总量大,这既与广东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关,也是社会矛盾凸显和群众民主意识发展的具体表现。
从趋势上看,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在信访举报总量中的比例不断增大。相关分析人士认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总体上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发展到顶点。从广东省和广东省纪委收到网络举报曲线图(见图1)来看,网络举报数量呈现波动上升态势,近3年来给省纪委的网络举报更是呈直线上升态势。网络举报在全省信访举报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应逐年上升,2009-2013年,网络举报在全省信访举报总量所占比例分别为12.4%、24.5%、17.1%、21.4%、22.1%;在省纪委本级信访举报总量所占比例分别为30.3%、44.8%、32%、39.8%、45%。从省纪委涉腐网络舆情搜索系统搜索到的涉腐网络舆情数量增幅更为明显,2010-2013年分别为1243条、1657条、2991条、4067条,呈现逐年激增趋势。
从反映的对象和问题看,集中于公职人员及其权力行使。省公安网警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涉腐网络舆情往往指向政府官员、执法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从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统计情况看,网络举报对象集中在村(居)干部、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基层工作人员群体,反映问题集中在失职渎职、土地征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等方面,折射出社会对权力行使不规范和财富分配不公的高度关注。
从关联度上看,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呈现交叉重叠发展的态势。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开始时界限并不明显,大部分交叉甚至重叠出现,有的涉腐舆情信息在网上发布前,已经向纪检监察机关来信反映或通过网络举报过,有的网络举报早就存在于网络涉腐舆情信息中,这一情况越往基层越明显。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在相互交织中发展,互相推进,叠加演变,当这个态势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形成井喷效应,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集中力量应对的网络事件。两者交叉重叠发展,在处置时,经常出现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以及交叉调查处理的情况,各地对此都有反映。
全省各地处置涉腐网络舆情的主要模式
广州模式:重视反馈,主动掌控。2012年9月,广州市纪委开通了“廉洁广州”政务微博,建立了纪检监察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每月20日举行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通报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办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团队积极进行舆情分析和研判,使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成为广州市、区两级回应涉腐网络舆情、掌控舆论主动权的重要平台。
肇庆、中山模式:快速响应,迅速平息。对于网络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且案情不太复杂的涉腐网络舆情事件,快速响应、快速处置成为最基本的工作模式,对于尽快平息舆论炒作、消除社会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09年2月17日,一段长达17分钟的视频被发布在网上,反映肇庆市端州区一考察团辗转南非、埃及等国14天的游览行程,引起网民广泛关注。事件曝光后,肇庆市纪委迅速介入调查处理,第4天就通报了事件处理结果,使该事件迅速得以平息。
清远模式:深挖线索,扩大成果。清远市纪委、监察局将涉腐网络舆情作为办案的重要线索来源,2010年以来,共核查涉腐网络舆情38条,其中属实17条,转立案32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如2012年,清远市纪委在网上发现反映某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信息后,深入核查,扩大战线,查处了一宗特大商业贿赂案,涉案医院30多家,涉案医生500多人,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
湛江模式:积极互动,加强引导。湛江市纪委利用“湛江清风竹影”官方微博平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网友积极互动。微博开设“寻计问策”栏目,对反腐倡廉建设相关问题“百问网友”,比如,如何杜绝领导干部“带病上岗”,招投标里面都有什么“猫腻”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定位不准造成多头交办、效率不高。由于对网络举报与涉腐网络舆情的定义不够明确和清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存在责任主体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在涉腐网络舆情搜集、应对、处置方面,宣教室、信访室、办公室各有涉及,很容易造成多头交办,影响处置效率和效果。在领导体制方面,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多设立了涉腐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但责任主体各有不同,有的是宣教室负责,有的是信访室负责,有的是办公室负责,存在协调不够的问题,有时甚至因此造成工作被动。
任意发帖可能对领导干部造成“误伤”。近年来,频繁出现领导干部被网络炒作的现象,不仅给领导干部本人造成负面影响,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在面对这类问题时,由于经验不足,很难及时准确处置。一些领导干部坦言,在一线工作容易得罪人,得罪一方利益,就有被网络炒作抹黑的风险。网络炒作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领导干部的政治前途就会受影响,恐惧、抱怨心理也会波及干部队伍。如果任由这种情况无序发展,将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涉腐信息公开有时增加调查难度。涉腐网络舆情一方面促使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办,但也因相关信息暴露过早,引起被反映人警觉,从而订立攻守同盟、串供、毁灭证据,甚至隐匿、外逃,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调查困难重重。
现有工作方法尚未完全适应网络舆情发展形势要求。首先,涉腐网络舆情信息总量大且甄别研判信息真实性的难度大,大幅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量。在编制难以突破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不得不通过政府雇员、购买服务方式来弥补人力资源需要。其次,涉腐网络舆情往往引发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关注,当多种媒体相互交织形成网络事件后,纪检监察机关不理睬不行,回应过度也可能刺激网络炒作进一步升级,甚至误导网民认为只有网络曝光才有用;如果措辞欠妥、言行不当,还可能引发媒体和网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质疑。再次,涉腐网络舆情涉及信息搜集研判、调查处理、回应反馈等多个环节,往往是“网上台前一句话回应,网下台后一个团队运作”,对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团队化、高效化都是全新的考验。
几点建议
提高认识,完善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网、懂网、用网,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的研究,适应网络规律,积极处置舆情。一方面,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对纪检监察网络工作尤其是涉腐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领导,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分别成立涉腐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另一方面,要理顺关系,整合力量。纪检监察信访和宣教部门在涉腐网络舆情搜索中要各有侧重,合理分工,前者侧重个案线索收集;后者负责收集整理互联网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评论建议等舆情,及已形成较大影响的涉腐网络事件,侧重宏观形势和动态趋势分析。在理顺内部关系、协调上下衔接的同时,还应整合外部资源,建立公安、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对涉腐网络舆情的协调应对处置能力。
畅通渠道,加强引导。一要建好引导平台。按照“特色鲜明、功能强大、整合资源”的综合性政务网站的标准,建好办活纪检监察机关网站,使之成为反腐倡廉重要部署、案件通报、涉腐网络舆情处置反馈的权威平台。明确和规范网络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网站的宣传力度,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掌握舆论主动权。二要加强技术引导。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对象要求,建立无效举报机制,增加网络发帖的初审退回功能。在涉腐网络舆情较为集中的重要网站、论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网站链接和网络举报链接,通过技术手段引导网民到纪检监察机关网站举报。对已在其他网站、论坛等发布的,通过跟帖、站内短信、评分评论等形式及时给予初步回应,并引导其至纪检监察机关网站。三要实施利益引导。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优先反馈,并可视情况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进行奖励。
网下发力,主动作为。网站是前台,支撑在后台。网上反映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网下来解决。一是要加强实名举报受理、办理和回复工作,力求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要提高信访举报核查率和工作效率,减少群众因长期看不到调查进展和结果而转投网络发帖的情况。三是要加大案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力度,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对调查进展、调查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提高群众信任度。
适时立法,强化监管。涉腐网络舆情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甚至诬告诽谤,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到位的执法监管是症结所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发布网络信息进行了法律规范。这是规范网络秩序、加强网络监管的可喜一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宣传、公安网监、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要利用地方立法的职能,在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各地处置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建议人大机关、司法机关启动立法程序,以地方立法来规范网络监督。(曾超鹏 何国平 丁勇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