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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际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4-4-30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二)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当前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思维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三)要求不严格,干部作风虚化。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作风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也若隐若现,表现在:一是精神懈怠,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庸懒散”的现象;二是部分纪检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主动下访,即使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流于表面,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疑难访推诿扯皮,不愿担责,不善于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三是有些纪检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甚至有的还存在违纪违法消极腐败行为。


    二、分析原因


    (一)自身认识不到位。当前个别地方纪检部门存在思想误区,以为“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党委政府信任,大局意识强。“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管的全、伸得长”就是工作到位,监督有方。眉毛胡子一把抓,主责不明确、主业不清楚就会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越位、错位的结果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领导体制不顺畅。目前,地方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地方纪委虽然由上级纪委与地方党委共管,但实际上地方党委管理比较多。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在分管工作方面,党委、政府给纪检监察机关交任务,压担子,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推卸,往往只能充当党委、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部门。以至于目前地方上一些“老大难”的工作,常常让纪检监察机关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农业执法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全程参与。在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和招商引资等方面,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脱离群众,存在庸懒散等现象。一方面是理想信念动摇,在日益强调物质生活的今天,部分人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放松了思想的革新,思想迷茫,不思进取,追求奢华。部分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创新思维不够,对于群众的期待视若罔闻,不积极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急。另一方面是特权思想在作怪。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就是“保险箱”,纪委有特权,只有纪委监督别人,其他人无法监督纪委,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以特权为自己办事。


    三、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进“三转”的对策与建议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为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三转”,就是要抓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要职责,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三大主要任务,转变的最好途径就是将推进“三转”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提高、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全过程。


    (一)加强学习,明确主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职能”


    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定好位、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其要旨是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切实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


    首先,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主责,自身定好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纪检干部,我们不但要学党规党纪基本理论,学各个时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讲话及文件精神,学群众路线,更要钻研纪检监督、检查、信访及案件查办等业务知识,特别是学习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在学习中明确工作定位,做到主业主责心中有数,案件查办思路清晰。要定好位,“耕好自家地”,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突出主业,积极清理取消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


    其次,要争取党委和政府理解支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党章中也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承担监督责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从“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中回归本位,强化执纪监督。纪检机关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

  总之,转职能就是要做到变“大包大揽”为“有的放矢”,变“冲锋在前”为“后方监督”,变“单打独斗”为“合力反腐”。


    (二)勇于创新,主动出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方式”


    转方式重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准、抓快、抓早、抓小。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工作规律,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勇于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监督、执纪和问责。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一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向书本学习,向同行学习,向上级学习,向群众学习;二是要沉下基层开展调研走访,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走访中拓宽认识,在讨论中理清思路,在总结中创新方式方法;三是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群众意见要进行综合分析,利于工作的要充分采纳;四是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不主动、不进取、不创新“三不”问题和“等、靠”思想,并及时整改;五是树立“不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处是渎职”的观念。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围绕民生、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监督水平,提升监督效果。 


    (三)严于律己,加大惩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作风”


    转作风重在“疗毒治病”,沉下去、出实招、求实效。要旨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熟、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 纪检机关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狠抓干部作风转变。一要在教育实践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纪检干部要带头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求别人做的自己要先做表率,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省,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正确方向,坚决守住政治底线;二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工作纪律,纠正“四风”,切实走实、走稳、走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末梢神经”,在活动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三要杜绝“灯下黑”,办事公开公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机关要加大宣传,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事流程及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来,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四要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肃执纪,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通过拓宽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五要加大执纪处罚力度,严查纪检系统内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绝不护短,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