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当好“四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时间:2014-4-30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一是当好“宣传员”,营造有声势有实效的活动氛围。要从给党员干部“洗洗脑”出发,利用宣传栏、专题党课、辅导报告会、集中研讨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要坚决摒弃“一阵风”、“作作秀”等错误认识。
二是当好“运动员”,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实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先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开展活动。在问题查找上要求“实”求“准”。要通过重大事项报告、自我批评、思想汇报等途径,开门纳谏,集思广益,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在原因剖析上要求“深”求“透”。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更多从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查找思想认识根源。在整改措施上要求“管用”。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当好“领航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引好路、带好头。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学在先、查在前、改在前,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排头兵。一方面,在纪检监察系统大力推行 “一线工作法”,把干部推向一线,通过“大接访”、“纪委开放日”、“领导接待日”等方式,了解群众在就医、教育、养老、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最需要解决的困难,以实际行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真转实变。另一方面,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不正之风。
四是当好“裁判员”,及时矫正活动中出现的“走形”问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抓好监督促进落实,要将监督工作贯穿于活动开展的全过程。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座谈、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重点对活动部署、问题查摆、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展开检查,对于贯彻落实不力或出现违纪问题的单位,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