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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际


治“司机腐败”重在遏制“隐权力”

时间:2014-6-20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张枫逸

  近日,河南新安一名公车司机因在不到一年间骗取公款4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的消息,使公车司机这个特殊群体引发关注。有报道称,一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分享部分权力资源,由领导司机变成了“司机领导”,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成为一个新的腐败群体。
  
  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参与腐败,已成为当下腐败问题的突出特点。继“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之后,专车司机参与腐败的现象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被称为腐败“新变种”。
  
  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司机腐败”这一“新变种”源于权力失控“旧症”。司机本没有任何公权力,之所以成为“权力代理人”,只因个别领导的权力太大,且得不到有效监督。个别司机正是通过分享领导权力进入既得利益者行列,既扮演“贪腐掮客”的角色,又顺手牵羊为自己谋利。
  
  现实中,有的下级官员巴结上级领导司机,看重的就是这条走近领导、献媚领导的“捷径”。个别司机私用公车、虚报冒领油费或修车费而漠视监督,也是因为自恃背靠领导这座大山。而假若领导滥用权力贪腐,无形中也会让身边的司机近墨者黑。有的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教育不够,对司机“灰色”收入视而不见且不说,还违规为司机提供安排子女就业等便利。
  
  专车司机腐败,其实本不应该出现。根据1994年中办、国办颁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省部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然而,规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在一些基层单位,连科级干部都有自己的专车、专职司机,调动工作时还往往把司机一起带走。违规配备专车司机现象如此严重,乃至于滋生出“司机腐败”,也可以视为领导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的一个注脚。
  
  对于“司机腐败”,有专家建议“不要设专职司机,避免专职司机和领导建立人身依附关系”,还有的则把希望寄托于公车改革,期望以此铲除“司机腐败”的土壤。笔者认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清理专职司机固然很有必要,公车改革的步伐也必须要加快,但更重要的一点还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权力失控“旧症”还会滋生出其他“新疾”。
  
  历史研究者吴钩提出了“隐权力”的概念:“隐权力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它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从“秘书腐败”、“子女腐败”到“司机腐败”,都是“隐权力”在作祟。对于领导“身边人”腐败现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屏蔽权力磁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隐权力”和“潜规则”。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