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找准“三转”的方向和路径
时间:2014-6-5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陈振熙
深化“三转”,对于推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那么“三转”如何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转”字上下功夫,找准“转”的方向和路径,保证“三转”转得实、转到位、转出成效。
转职能,就要“围绕中心转”。在职能方面,多数部门和单位都会有扩张的冲动和本能,希望职能越多越好,因为扩张意味着权力越大。尤其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业务辐射范围广,综合协调能力强,想揽职权、搞“副业”更加便利。然而,“主业”和“副业”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副业”搞大搞强,“主业”就容易淡化弱化,结果只能是“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因此,转职能首先必须舍得“放”。要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明确自身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放手交还给主责部门去管。其次还必须懂得“收”。要收拢五指,聚焦目标,围绕中心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工作。在这里,“放”与“收”二者相辅相成,并不矛盾。“放”得开才能“转”得动。只有该放的放,才能卸下包袱,甩开膀子轻装上阵。“收”得紧才能“转”得稳。中心越聚焦,职责越明确,工作方向性就越强,越不可能偏离正确的轨道。正确把握“放”和“收”,还必须注意两点。一是要防止“手放心不放”,防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没有完全转过来,还有恋权揽权的思想,把转职能作为权宜之计,把揽职能作为长久打算。二是要防止“形收神不收”,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也强调聚焦主业,可是对主业的认识飘忽不定,今天强调这个主业,明天强调那个主业,实际上也就没有主业可言。
转方式,就要“多个角度转”。转职能是为了让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更加聚焦明确,转方式则是为了让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方法更加灵活多样、优质高效。转方式就要克服工作安于现状、思维固化、墨守成规,要开拓进取、勇于探索、改革创新。首先,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很多创新的动力和基础都来自于在工作实践中攻坚克难形成的方法和成果。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不少,如监督工作难,监督同级党委更难。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为主”,使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其次,要有发散性思维,多角度考虑问题。“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开展工作的思路要宽、形式要多、方法要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在开展巡视工作中有很多创新性的举措,如建立中央巡视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实行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又如关口前移,“下沉一级”,到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重要职务的地区和部门了解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了巡视监督的震慑力。
转作风,就要“盯紧目标转”。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转职能、转方式难,转作风更难。转作风之所以更难,是因为“四风”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只要放松警惕,各种不良习气就容易卷土重来。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转作风要持之以恒,避免反弹和回潮。转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它是一个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所以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场战役一场战役地打,沿着既定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纪检监察机关转作风还要做好表率,发挥示范性。在反对“四风”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监督者的一言一行对监督对象都具有示范效应,所以监督者只有做好表率,监督别人才能有威慑力和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纠正“四风”, 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作风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