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案件追踪 > 理论实际 > 列表

理论实际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惠农资金监管

时间:2015-5-7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充分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笔者在工作中,发现有惠农资金被虚报冒领,造假做假,张冠李戴,截留挪用,甚至骗取独吞等种种违法违纪行为,如何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如何加强基层惠农资金监管,使制度得到有效的维护与监督,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抓制度规范,力求四个“防止”

以科学严谨的管理措施,完善惠农资金分配的制度执行。制度建设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前提,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底线规则,在加强惠农资金分配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结合目标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在制度设计中要做到四个防止:

一是防止申报内容无据可查,对基础资料的掌握是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作风扎实的具体表现。申报单位要建立规范全面的文字、图片基础档案,以翔实的数据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二是防止办事规程无章可循。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是工作开展的重要帮手,我们吸收借鉴先进经验,从自身实际出发,多方认证,建立规范的项目申报、审批、分配、实施等细致的实体程序,确立完善的工作规程。

三是防止出现问题无责可追。在明确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同时,还要确定谁来追究,怎样追究,制定细致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人员处理办法,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

四是防止绩效评价无据可依。惠农资金使用的最终效果如何?是否经得住农村发展实践检验,是强农惠农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探索建立惠农政策效果评价制度,从客观数据上去体现,从群众评价中去认识,通过横向、纵向比较促进政策效益的提高。使惠农政策实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究。

二、抓思想教育,做好三个“提醒”

我们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增强惠农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克服本位主义和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以真实的情况,还贯彻执行政策的正常秩序,是提高惠农实效的重要条件。在强农惠农工作中,把干部党性教育一并列入惠农政策工作部署中,做到三个提醒:

一是及时提醒惠农工作是否脱离廉洁,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清廉意识,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以勤劳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

二是及时提醒惠农工作是否脱离群众,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亲民意识,从群众中了解情况,从群众立场去体会需求,从群众诉求中去解决问题,坚持惠农是为农的根本目的。

三是及时提醒惠农工作是否脱离实际,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全局观念,在转变角度中思考问题,从实施效果中分析问题,从历史教训中总结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执行惠农政策。

三、抓监督检查,严把五个“关口”

以严格及时的执纪执法,增强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和保障惠农政策实施的关键所在。在严格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主要要抓住重点环节和重要关口,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严把政策公示关,从惠农政策宣传到惠农政策实施,都要通过有效的媒介进行广泛的公开,尤其是在惠农项目资金实施点,要细化公示内容,在天峨政府网、天峨纪检监察网、天峨先锋网、涉农单位、乡镇、村、屯三级进行公开,以群众明白为目标,将广大农民引导到政策落实中来,做我们的义务监督员,同时,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作用,目前本县财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政府已安排有专门监督工作经费。

二是严把考核验收关,考核验收是资金分配的决定性环节,也是政策执行效果的具体评价,在验收中,要综合选派验收人员,防止同体监督,体现验收把关的公正性,制订细致的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指标,加强验收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考核验收的实效性。

三是严把资金审计关,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流向是政策执行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经等监督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从不同角度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资金进口和出口的审查,从源头上杜绝克扣、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资金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是严把问题查处关,我们善于借力,特别是借助党委政府的力量,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在具体问题上敢于碰硬、勇于亮剑,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来严格要求自己,取得问题查处的警示作用。

五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使惠农政策执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党政纪处分,以提高惠农工作的管理责任。(作者为中共天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