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把抓早抓小融入反腐败全过程
时间:2014-8-5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郝占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把抓早抓小融入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全方位。
查办案件要抓早抓小。过去,查办案件要挖深查透、板上钉钉,才能处理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不仅容易混淆“量纪”与“量刑”的关系,而且由于牵扯精力过多,导致难以发现更多的腐败问题线索、启动更多的案件调查,从而造成查处率较低、惩治面较窄。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由单纯追求大案要案、对案件挖深查透向抓早抓小、大小齐抓、快查快结转变。必须提高线索排查率,坚持排查线索“不嫌事小、不计钱少、不怕官小”,推行案件线索分流查办机制。必须提高线索查处率,即一个案件只要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就要进行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当然,查清主要事实并不是说其他违纪违法的细节不查了,而是要通过分清主次、轻重,提高查办案件效率。
信访举报要抓早抓小。信访举报是收集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抓早抓小的重要关口。因此,必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的方式、程序、规定以及实名举报奖励措施,确保信访举报畅通无阻。要推行信访举报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集中力量进行研判、初核,减少暂存、留存线索,提高线索的可查性和成案率。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受理和处置信访举报的作用,做到早寻案源、早初核、早立案、早处理、早堵漏,只要有反映就要有约谈、有举报就要有核实、有线索就要有调查,避免小错酿大祸。
作风建设要抓早抓小。“作风问题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抓早抓小必须抓住作风这个“牛鼻子”,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及其小微问题为起点,由易到难、由小到大,步步为营、层层推进。特别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驰而不息,一个“标”一个“标”地治,坚持铁腕纠风、铁面执纪、铁心问责,积小胜为大胜,以量变求质变。要强化行为约束常态化,力争把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及其行为全部纳入制度的笼子,形成全覆盖、无缝隙、刚性化的行为约束机制。
制度建设要抓早抓小。制度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制度建设,关键要抓住全覆盖、可操作、强约束三个要素。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单位制度建了不少,但宏观的多、具体的少,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针对作风上的一些小微问题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问责依据,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制度建设抓早抓小,必须围绕“三不”机制来规范和健全,既要着眼腐败现象、突出问题建章立制,更要着眼小节、小事、小微问题规范完善;既要着眼党纪国法等进行查处问责,更要着眼纠正构不上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问责,力争每项制度都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每个问题都要有更加严格、更加严密、更加具体的问责依据,做到严之有章、责之有据。
(作者系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