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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际


为官当持“廉能量”

时间:2014-8-28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张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多次对反“四风”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等方式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纪国法为铁律和规范,坚持以清风祛“四风”,通过明事理、守规矩、受监督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知,确保肌体健康、自身“硬朗”。

 明事理、守规矩、受监督,对为官者来讲是分内之事,但做好也不容易,因为做官就是执掌社会公器、人民公权,就意味着要有比普通人更高的要求,更多的责任,接受更深入的监督,也意味着必须比普通人的身上持有更多的正能量。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时期,能不能聚合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正能量,直接决定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成败、事业的兴衰。而要聚合正能量,关键又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根本好转,不断聚合优良党风政风中蕴藏的“廉能量”,裂变出推动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正能量。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官员的文明与否,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为官从政者的一言一行对群众、对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让官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清正廉洁、坚持率先垂范,释放出的强大清廉能量,能够引领、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聚合、裂变出更大的社会正能量。

 明事理,就是要回归本初之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为官有为,首先需明白“为何做官,当官为谁”的问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就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百姓谋利益。由此,官员持有“廉能量”的意义应在于,清廉自守,回归本色与本位,更多地思考如何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创造更好的业绩。为官者要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用在谋求地方发展和造福地方百姓上,不忘初心、恪守本心、秉持公心,用勤政廉政的实际行动体现“人民公仆”的本色。

 守规矩,就是要恪守清廉之规。为干部的行为立下规矩,让官员怀有敬畏之心,对为官者来说,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古人云:“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官员来说,常常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所以持有“廉能量”的意义在于,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保持清醒、毫不动摇,始终坚持原则、恪尽职守,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抵御歪风与邪气,坚持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为“官”,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做到“久在河边走,始终不湿鞋”。

 受监督,就是要抵制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官员自觉接受监督是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天然屏障,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有力抓手。监督能促进官员保持清正廉洁,能使官员少犯错误或少走弯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在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政治要求下,在转变政府职能的时代背景下,在增强现代治理能力的改革目标下,我们应当对为官者持有“廉能量”,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有更为深刻的理解。权力只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接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干干净净地为人民谋福祉,我们也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

 为官者要深知,权力不是为了给自己带来种种方便、福利、好处,相反,明白的事理只会越来越深,遵守的规矩只会越来越多,受到的监督只会越来越严。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必须持有“廉能量”,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为官不易”的清正廉洁环境,激发蓬勃向上的社会正能量,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