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如何让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硬”起来
时间:2015-7-2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领导干部重视不足等原因,导致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主业主责不明、工作缺少主动性。如何解决这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虚化、职能弱化的问题,使其体现“实”的力度、“严”的要求,是摆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
立足“三转”,解决三个问题
转职能,厘清主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认真清理和规范乡镇纪(工)委书记分工,不再具体分管可能影响监督职责的工作,促使其回归主业。同时,列出责任清单,要求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两个责任”配套制度的执行;二是抓住关键,加强作风建设;三是盯住重点,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行为;四是办理信访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报告。
转方式,科学履职,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要求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把纠正“四风”、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工作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突出监督执纪效果。
转作风,求真务实,解决“干得好”的问题。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不力的乡镇纪(工)委书记坚决问责。
强化“管理”,理顺体制机制
完善日常管理体系。完善乡镇纪(工)委与上级纪委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促进工作互动;完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确保乡镇纪检工作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以及片区联合、交叉办信办案等机制,防止乡镇熟人社会中的人情因素干扰监督执纪。
改革领导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乡镇纪(工)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指导。建立县(市、区)纪委监察室分片联系制,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增强县(市、区)纪委在乡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人事任免、考核交流中的话语权,从体制上解决镇街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改革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以纪律审查、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降低主业主责以外(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类指标)的考核分值。民主测评环节采取社会调查评价与民主测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兼顾地方党委意见,确保考核结果能真实客观。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调动乡镇纪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好“三关”,建设过硬队伍
把好干部“入口关”,畅通招贤渠道。注重学历高、能力强、技术型人才的引进和储备,不断充实和改善乡镇纪检监察队伍。
把好教育培训关,提升业务素养。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加强执纪监督业务知识和经济、审计、财务、基础建设等有关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结合。
把好自身建设关,严防“灯下黑”。一方面认真抓好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另一方面创造条件、丰富载体、畅通渠道,把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到实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徐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