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际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时间:2014-3-20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首先,要以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贯彻落实。我们将重点突出监督职能,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投资体制、宏观调控、价格改革等方面改革任务的落实。二是继续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将综合采用专项检查、查办案件、开展巡视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的相关工作情况。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重点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特别监督检查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审批过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四是加强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抓巩固、抓深入、抓反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案件。健全体制机制,着力铲除产生“四风”等突出问题的土壤。
其次,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不能腐”的制约监督体系。近两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于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起到了良好效果。一是继续巩固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成果,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审批核准、资格资质类行政许可审批、政府定价、行政监督执法等权力,规范行使程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增强监督的即时性和有效性。二是继续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创造条件让群众监督权力。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建设,同时将电子监察系统嵌入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对高风险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实行网上留痕,适时同步监督与可追溯监督。三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法制机关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实现依法行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把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作为创新体制机制的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解决影响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深层次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第三,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发挥其治本功能。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转变办案工作观念,深入排查违纪违法线索,规范线索管理,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抓住典型案件快查快处,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责任追究,对问题突出且后果严重的涉案单位和个人加强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力度,及时采用约谈、函询等多种方式防微杜渐,防止小案拖成大案。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搞好典型案件剖析,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对十年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举一反三、提出对策。认真研究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变化的规律特点,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各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及网络监督的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刘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