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言论
何勇在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谈反腐倡廉
时间:2008-3-12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何勇表示完全赞同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在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何勇指出,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二是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三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五是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深入。六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治非典以及地方各级党委集中换届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维护了中央决策和部署的权威性、统一性和有效性。
何勇说,五年来,党和政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态度更加坚决、措施更加有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要坚定信心,相信我们党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何勇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一要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认真开展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二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物价、环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三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四要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五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六要加强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巡视成果运用力度。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发挥好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条要求。尽快制定有关配套的法规文件,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和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不断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
何勇还对云南省各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李玉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