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言论
屈万祥:以贯彻落实《处分规定》为契机依法依纪查办税收违法违纪案件
时间:2012-9-28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为进一步推动《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落实,交流工作经验,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水平,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9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和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春光出席了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屈万祥指出,《处分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税收领域的惩处制度,为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成果,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查办税收违法违纪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
屈万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处分规定》,提高执纪人员依法依纪查办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能力。要深入宣传《处分规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贯彻落实《处分规定》的良好氛围。要严格依照《处分规定》开展查办税收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对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不论涉及什么人,绝不姑息迁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任免机关、税务机关联系沟通、协调配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屈万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处分规定》的执行力。要围绕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在反腐败治本抓源头上取得突破,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同时,要深入研究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特点,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针对性和技术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调研工作,发挥执法执纪的综合作用。
解学智介绍了《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对全国税务系统大力推进《处分规定》的宣传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杨春光就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如何贯彻实施好《处分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四川省监察厅、安徽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部分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厅(室、局)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所辖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