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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言论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廉政建设 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制度防线

时间:2014-3-13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3月10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汕头市主持召开座谈会,就调研起草《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等单位有关领导和同志,部分专家学者,以及珠海和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有关起草人员参会。

 会议总结、交流了汕头、珠海两地《预防腐败条例》实施情况,就调研起草预防腐败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预防腐败地方立法要以问题为导向,从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操守、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明确预防腐败工作职责和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有效解决我省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黄先耀强调,要着眼于构建公职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防线,制定出一部有效、管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认可的良法。一是内容上点面兼顾、突出重点,重点条款要细化、具体、落到实处;二是原则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在操作性上多下功夫;三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在问题的针对性上,要体现广东特色,针对广东当前存在的通过“红包”形式隐性受贿、“裸官”贪腐、利用“特定关系人”间接受贿、干部“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四是必要性和可能性兼顾,在坚持与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保持一致、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体现一定的前瞻性;五是制度设计要以约束为主,同时鼓励、激励公职人员干净干事,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