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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言论


夏赞忠: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时间:2006-3-13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坚持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都强调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注意解决如何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反腐败;又要注重解决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并使之法律化、制度化;还要注意研究如何使党关于反腐败的主张、人民群众的愿望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转化为国家法律。因此,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夏赞忠介绍,党的十六大以来,为适应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明显加快,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中央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这些重要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监察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文件共115件。同时,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了科学分类,构建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编制了《2004—200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2004年以来,根据中央的要求,由中央纪委牵头组织协调15个相关部门,对我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工作进行了研究。全国人大已批准我国加入该条约,目前,有关工作正稳步推进。 
  夏赞忠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富于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方面,主要是要做到“四个完善”:一是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要通过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三是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增强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四是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面的制度。在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方面,主要是要做到“三个深化”和“一个规范”,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实践中成功的创新制度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行为的有关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夏赞忠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体现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之中,体现在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之中。必须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贡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