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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言论


黄先耀:全面贯彻两项法规 为改革发展护航

时间:2015-12-2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旗一旦举起,就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承诺高,期望也高。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旗一旦举起,就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安排。学习贯彻好两项法规,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项法规的修订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两项法规的修订,顺应时代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两项法规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两项法规既传承了党在历史上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与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借鉴世界各国政党兴替的经验教训,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成果,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呈现鲜明的政治导向、时代特色和主题主旨。

两项法规的修订传承和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文化自信是“三个自信”的总源头。两项法规的修订,吸收借鉴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修齐治平、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使党的纪律建设根植于传统文化土壤,增添了历史厚重感和文化底蕴;通过道德教化和纪律约束并重,实现了对共产党员为官、做人、做事规范的统一,使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突出价值观、彰显软实力。

两项法规的修订具备扎实的法理基础。在国家层面,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在党内,党章是党规党纪的基础。两项法规严格以党章为遵循,实现纪法分开、各自归位,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反腐败的理念和要求,从党内法规的高度保障了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政治决心的实现。全党上下坚决贯彻,两项法规将进一步推动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积淀和创新,把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承诺高,期望也高。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旗一旦举起,就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今年1至10月,广东省给予党纪处分6295人,其中轻处分3519人,占总数的56%,移送司法301人,占总数的4%,通过严格监督、挺纪在前,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四种形态”中的每一种,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真正运用好“四种形态”,知易行难,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三转”的丰富内涵和辨证机理,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切实维护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彻底破除偏好“末端治理”、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定势,用纪律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标准处置问题,用纪律底线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动辄则咎、一寸不让。

要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极极少数”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意味着前三种“形态”运用的绝对扩大,和在此基础上后一种形态运用的相对减少,意味着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的责任更重了。忽视小事、不顾小节、姑息小错,必然会助长“恶小而为之”;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是“善小而不为”,必然会错过“正歪树”、“治病树”的最佳时机。对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提高思想认识,更要做好知识准备和技能储备。

要知行合一,加强理论研究。王岐山同志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理论的长期滞后必然会阻碍实践的创新发展。要结合我们正在做的工作,认真总结我们党90多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几百年来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准确把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权力配置、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的规律,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广东改革发展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以新的理念引领改革发展、确保在新常态下继续走在前列的任务艰巨繁重。对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全面从严治党、修复政治生态、保障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认识,全面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是对改革发展最大的贡献;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对党最大的责任;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捍卫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对人民最好的交代。要在学深悟透、全面领会两项法规的基础上,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一要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落实责任清单和“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强化组织措施,避免让不负责任的人继续“负责”下去。二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在严肃执纪这个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不能给自己留后路。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从而使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者成为“极极少数”,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三要突出监督重点。把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在广东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要锁定重点人群,坚持未雨绸缪,围绕服务保障换届工作,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