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言论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准确把握“五个越来越严”的新形势新要求
时间:2015-11-11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近期举行的全省新提任省管厅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上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时提出:要准确把握“五个越来越严”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赢得了党心民心。今年1-9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247件,其中厅级干部139人,省纪委坚决查处了包括朱泽君、黄柏青、邓小兵、潘胜燊、廖东明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审查力度前所未有。在坚决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收送“红包”礼金,会所腐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打高尔夫球,公款旅游和庸政、懒政、怠政、裸官清理等10个作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了一批较有影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30名厅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立案查处的人数远远超过前几年的总和。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又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的关键时期,反腐败斗争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某些地方呈现出的严峻性、复杂性更为突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伤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王岐山同志指出,“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反腐败斗争有清醒认识,特别是要准确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形势新要求。
正风反腐越来越严
当前,反腐败虽然形成了震慑,但是离遏制腐败蔓延还很远,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查处的149名省管干部中,违纪违法行为延续到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占53.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仍处于胶着状态。党中央、中央纪委强调,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以永远在路上的勇气和决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当前要继续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在纠治“四风”问题上要继续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这是中央根据形势任务确定的纪律审查的政策和尺子,充分体现党中央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大家要主动适应这一新要求、新常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不做糊涂人、两面人。
纪律要求越来越严
去年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了“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等重大策略,这是对党纪严肃性的重申和强调,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纪律要求从“宽、松、软”转到“严、紧、硬”,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使之不敢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抓早抓小”不是反腐败斗争的“转向”、“减速”,更不是抓小放大、把“老虎”当“苍蝇”打,而是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坚定政治决心,体现了“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反腐败战略方针,体现了露头就打、严格执纪的更加凌厉的高压态势。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特别是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严明的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这两项法规,并以此为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以此为镜子经常正衣冠。
执纪标准越来越严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面”,就是把严明纪律的要求涵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害在“从严”,就是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最近,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体现和诠释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通过“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比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一次违规用车或打球、瞒报个人事项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过去也许“无所谓”,现在动辄则咎、寸步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含糊,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仅今年前9个月,我省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5人。在这样的形势下,谁还顶风违纪必将为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干部监督越来越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监督。大量案例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组织上对干部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坚持把从严要求体现在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监督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越扎越紧。比如,巡视监督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目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利剑”高悬;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开展抽查核实,新提拔干部实行“凡提必核”;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强化监管,以防止利益冲突;对“裸官”问题开展清理,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进行监督,切实管住“生活圈”、“交友圈”、“娱乐圈”等等。越往后监督会越严,各方面的“紧箍咒”会越来越紧。同志们要深刻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积极适应越来越严的形势和要求,把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责任追究越来越严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只靠中央,也不能只靠省委,更不能只靠纪委,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下属;不仅要抓好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从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按照中央要求,继去年底我省颁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后,今年又印发了《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提出“一案双查”具体要求。今后,对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关心群众疾苦、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都要实施“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从严问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