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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要论述摘录

时间:2018-6-29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要论述摘录

 (2012年12月——2018年2月)

 

 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对基层贪腐等问题要严肃查处

 

 我们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1月6日)

 

 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召开十九届二中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稿(2017年12月27日)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1月11日)

  

 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我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截留,移作他用。扶贫款项移作他用,就像救灾款项移作他用一样,都是犯罪行为。还有骗取扶贫款的问题。对这些乱象,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反对、坚决杜绝。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

 

 有的地方扶贫、涉农、医保、低保资金都敢贪敢挪,而且拿这些钱来行贿买官,群众的“保命钱”成了干部的“买官钱”,发达地区通过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零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确保中央制定的脱贫攻坚政策尽快落地。要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讲话新闻稿(2015年11月23日)

 

 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要下决心解决软弱涣散基层班子的问题,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还要依法打击村霸黑恶势力,严防他们干扰基层政权运行。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3年1月22日)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我们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同时,我们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坚持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

 

 我们的民生工作还有不少不如人意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摘自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零一八年新年贺词新闻稿(2017年12月31日)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忧民、爱民、惠民之心,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民生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赴四川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