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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水镇建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筑牢村委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时间:2005-12-31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连南县涡水镇下辖6个村委会,47个村民小组,全镇农业人口6884人,有党支部6个,共有党员184名。2005年初,该镇被县农业主管部门确定为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村账镇管)试点镇,并成立了全县首家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财务进行集中管理、核算,实行全程监督。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有效地减少了因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而引发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他们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村账镇管的主要做法:
  首先,成立机构,加强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村账镇管工作,着眼全局,造福后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该镇党委于今年初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领导为主任的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设有一名副主任和一名主管会计,具体负责村账镇管工作的落实。镇委和分管农业的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和听取村账镇管工作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其次,建章立制,确保村账镇管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镇会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报账员(村出纳)工作职责》,并把各项制度装表上墙,以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按照“三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权”(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与各村委会签订《村会计代理协议》。为服务中心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准则。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权力,并对服务中心工作内容作了明文规定。

  三是成立由5-7名村民小组组长、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的收支票据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在当期的收支报表上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四是实行财务公开。明文规定,村委会每季度结一次账,并将当季度的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一事一议”筹集的专项资金使用,扶贫、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必须单项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实行“一支笔”管理。村委会的一切支出单据(包括借款)必须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账(或借款),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单据要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村由副主任签字后方可入账,支出单据必须是收款单位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并应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规范了报账入账等财务管理,防止村委干部自收自支现象的出现。

  六是加强现金管理,控制透支现象。取消现金存折账户,使用银行或信用社基本(支票)账户。村委会的收入业务必须由出纳经手,特殊情况下村委会其他干部经手的收入必须及时缴交出纳,不能自收自支。村委会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方案需经村委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支出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要经村委会班子讨论决定。从而加强了资金管理,杜绝了“家长制”、“一言堂”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现象的发生。

  二、村账镇管的主要成效
  (一)完善了监督机制。实行村账镇管后,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去个别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或其他村委干部谁拿钱谁开支的不良做法,不存在拿现金、存折取款,凡上级拨款一律划入镇财政所,再划入村委账户,然后按规定到银行或信用社取款。从制度上杜绝财务管理混或自收自支、公款吃喝玩乐等现象的滋生。

  (二)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控。实行村账镇管后,由于通过了“二级审核”,即先通过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到镇报账,然后按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一改过去一年结一次账的做法,增加了透明度,减少了群众的猜凝,提高了信誉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控,从源头上预防村委干部不廉洁行为的产生。

  (三)加强资金用途审计,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使用符合财务制度。实行村账镇管后,镇会计服务中心的干部,分别对6个村的财务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如白头单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的)80多张,金额1.5万多元,全部打道回府,重新做好“二级审核”后,再交镇会计服务中心记账。由于实行了严格村账镇管制度,各村委报的单据越来越规范,乱开支的现象大幅度减少,既减少了村委开支,又减轻了群众负担。

  (四)信访举报案件下降。实行村账镇管后,群众上访、举报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大为减少。据统计,今年1-12月上旬,群众反映村委干部属违反财经纪律的信件仅有2宗,与实行村账镇管前的2004年的5宗,下降了3宗,下降率为150%。

  (五)保护了村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实行村账镇管后,镇会计服务中心,分别对6个村委会的财产进行清理,并对其资产进行造册登记、收支核算及编制财务报表,有效地解决了瑶龙、必坑等3个村集体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杜绝了村委干部将村集体财产、公物私有、乱收乱支等现象,从而保护了村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村民议事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实行村账镇管后,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都经过村民代表讨论,没有随意变更“一事一议”、使用项目和标准,镇政府也没有在村内“一事一议”资金中统筹任何经费,也没有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村民议事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确保了农村财务实现廉洁高效管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早日实现脱贫奔康、建设和谐的新农村夯实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