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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告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受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时间:2022-8-25 17:36:39 来源: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现将受理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受理范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人员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包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救助、临时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1.有关单位或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贪污侵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

2.向被救助对象收取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存在吃拿卡要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以相关理由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不予办理,久拖不办,故意刁难困难群众;

4.存在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关系证”“人情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伪造、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

6.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低保户、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该检查而未检查、应发现而未发现有关问题,违规评定、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存在“死亡保”“错保”“漏保”“重复保”“假证”“过期证”等问题;

7.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伤害人民群众的情感,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信用;

8.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现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举报,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及时予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1.来信: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府前路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1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102室);

2.来访: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府前路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1楼102室;

3.来电:(0763)12388、8661615;

4.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qingyuanshi/liannanxian/                        

   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 连南瑶族自治县监委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