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案件追踪 > 列表

案件追踪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间:2019-6-3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曙光简历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大学学历,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1994年8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3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3年6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5年3月任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