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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际


乡镇纪委“聚焦主业”需从规范入手

时间:2014-10-29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聚焦主业主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监察系统出现的高频词。那么,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实现“三转”,科学高效履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呢?笔者认为,关键要从管理体制、工作职责、制度建设、考核评价和履职保障等方面加以规范,才能有效解决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规范管理体制,解决“体制不顺”问题。首先,强化区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做到乡镇纪委主要领导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乡镇纪委主要领导考核以区纪委为主,乡镇纪委制度建设及业务指导以区纪委为主。其次,深化区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制度。每月召开片区工作会议,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学习,协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挂联常委定期到联系乡镇开展跟踪督导。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要参与并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规范职能定位,解决“主业不清”问题。要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村监委建设上,特别是把防止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规范制度流程,解决“责任不明”问题。建立和完善乡镇纪委工作例会、议事规则、内部分工、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印章管理、信息报送等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要规范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绘制运行流程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还可探索建立作风建设和重点问题“点题”监督机制,由上级纪委点题,乡镇纪委互查互督、联合监督。重要案件联合查办,解决乡镇纪委力量不足、监督乏力等问题。 

  规范考核机制,解决“监督不力”问题。要建立“项目化管理,积分制考核”体系。对照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对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将具体工作设置对应分值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抄告乡镇党委,作为乡镇党委对纪检干部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形,由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规范履职保障,解决“运行不畅”问题。首先要加强乡镇纪委的软硬件建设,把办案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单独列支,以解决设施保障问题。加强人员保障,同时,可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顶岗培训制度,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危机、知识危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方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