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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际


廉政文化:从伦理到制度

时间:2014-12-16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南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摘 要】当代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种伦理道德的重塑,又是一种制度意识的张扬。把伦理文化与制度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不啻是我国现阶段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廉政文化   伦理  制度

  

 以反腐倡廉为核心内容的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觉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一种与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密切相联系的特殊文化形成,廉政文化具有鲜明的历史性和时代创新性。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宝库,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廉政思想,这是加强当代廉政文化建设不可忽略的思想文化基础;然而,传统廉政思想又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它不可能完全解决政治清明和反腐倡廉问题,学习和借鉴传统廉政文化,必须面向时代、注重创新,上升到制度形成上来。
  

 (一)

  
  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基本上是以伦理化为突出标志的社会形态。维系社会关系与社会发展的,主要的不是法治,而是伦理,以孔孟学说为核心内容的儒家思想,十分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伦理道德的建构,强调以“德”来教化人生,以“仁”来教化社会,伦理道德既是社会整体的价值,又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总体而论,源远流长的儒家思想对推动中国封建社会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儒家学说的廉政思想,着重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强调“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思想强调的人生理想价值。而在这四者中,基础和前提是“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伦语》记载,当各国为政者“问政”时,孔子无不把仁、爱、恕、亲、信等作为基本准则,强调“修身”是“为政”的前提条件。儒家学说重要代表人物曾子主张“吾日三省吾身”,以不断地自我修养实现人自价值。“修身为本”为历史上一 些有作为的封建帝王和官吏遵循。
  (2)强调“为政以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具有极丰富的内涵和极深远的意义。《老子》以“道德”名篇,通称《道德经》;《庄子·天下》强调“以德为本”;《管子·兵法》倡导“通德者王”。而把“德”上长到政治主导原则的,则是儒家学派。《论语·为政》开篇语就是:“子曰:‘为政以德,譬如此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足见“德”的政治影响。孔子常常以历史经验提醒执政者为政以德。他认为,是下以“德”作为政治主导,可以决定执政的成败和政权的兴亡;政治和得失,无不体现“德”的作用。
  (3)强调“民主邦本”。统治者要做到“为政以德”、清洁廉政,关键在于认识到“民”在庆祝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贵民”思想在儒家廉政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管传统文化中的“民”与我们今天所讲的“民”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将民作为国家之本,这一认识则是难能可贵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成为有中国特色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从儒家思想的“贵民”观出发,衍生出“亲民”、“爱民”、“利民”等众多的为政理念,激励着一些有训之士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此种种尊民、爱民的执政为官理念,对于我们今天各级领导干部践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无疑有着重要的政治文化传承意义。
  (4)强调“洁身自律”。为官者能束清正廉洁,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洁身自律。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这是中国传统文化追求修身养性最高境界。自身不洁,无以倡廉;自身不正,无以正人。所以反腐倡廉必须从“自律” 做起。洁身自律的最高标准是“慎独”。“君子慎其独”,时时处处始终如一,“毋自欺也”。只有这样,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主利所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5)强调“淡泊名利”。名利使人堕志乃至走上腐败之路,这是一条历史的规律。儒家文化十分强调清心寡欲、淡泊名利。《孟子》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人有七情六欲。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所谓得寸进尺,如果不加以自觉的扼制,就很容易由正当的名利追求而走向反面,因此,人应当看透名利,淡泊名利,为官者尤其要视名利为身外之物,这样帮能做到“无欲则刚”,一身正气。当然,正当的名和利是应该得到的,关键是要“取之有道”,处理好义利关系,不贪不义之财。儒家文化中的重义轻利思想,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是对于引导人们廉洁自律,遏制贪欲,无疑又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二)
 

 早在延安时期,制度意识就曾被提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上来。当年,民主人士黄炎培尖锐地向我们党提出,通过什么路径才能够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针对这一问题,毛泽东明确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够跳出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一解答,何等精辟!何等深邃!防止自身腐败,防止人亡政息,归根到底要靠民主国。民主不仅仅是思想和作风,更重要的是体制和制度。人民监督执政党,人民监督政府,这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只有以健全的党内民主制度和国家民主制度确保人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监督党和政府,才能避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彻底防止“人亡政息”的悲剧。
  在我们党内,一些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为什么制度意识长期淡薄,甚至严重缺失?这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第一,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长期艰苦的斗争而取得的,政权来之不易。这种经历很容易在党内滋生居功自傲情绪,使一些党的高中级干部陷入“江山非我莫属”的误区,过高估计个人的作用,从而把党的意志甚至个人意志凌驾于国家意志之上,以党代政,以人代党,以言代法,以至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建设严重忽视甚至造成严重破坏。第二,我们党在执政之前经历了长达28年的革命斗争,形成了一整套适应战争年代和革命斗争需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新中国是在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这就很容易把战争年代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是一元化的领导体制和方式搬到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党如何领导国家和社会,从制度层面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也是一个很难妥善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第三,党执政以后,牌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核心领导地位,党的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虽然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政议政,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很难起到对执政党直接监督和制约的作用。这种客观环境的变化,很容易使党内一些同志忽视如何加强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领导,党的高中级干部更难以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制度的严格约束与要求之下。
 

 (三)
 

 我们党正在领导着中华民族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文明复兴的伟大事业,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无论是党所担负的重大现实任务,还是党的自峰建设面临的新的情况,都迫切要求把强化制度意识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环节。
  强化制度意识,注重制度建设,是应对严峻挑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当前,经济全球化愈益凸现,政治多极化不可逆转,文化多元方兴未艾,科技信息化突飞猛进,这是在和平也发展的时代主题下更加显现的新的世界格局。处于这样一种丰富多彩而又错综复杂的世界格局新变化中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要求我们党必须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着力改革观念、做法尤其是体制和制度,主动顺应世界潮流,真正按照现代化大生产规律和经济全球化趋势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要各国文明的多样性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总趋势,提升我国社会主义进程的现代文明内涵,从体制与制度层面主动地也世界文明大趋势接轨,以真正地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显然,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一个时代性课题。党能否以锐意改革的精神和强烈的制度意识解决好这一时代课题,直接关系到党能有坚强的能力应对世界,能否在国际格局新变化中把拟于发展方向,用好发展机遇,创造发展条件,掌握发展全局,从而直接关系到党执政的地位的巩固乃至执政佥性的延续。
  强化制度意识,注重制度建设,是防止脱离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深刻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混淆视听 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既要靠教育、靠严惩,更要靠制度、靠法治,归根到底必须从制度改革与建设做起,从强化全体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做起。这是由于,在党风政风方面产生的种种问题,尤其是少数权力腐败现象,大多是与某些制度缺失联系在一起的,是制度意识严惩淡薄造成的。从客观条件来说,某些领域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尚未完全消除,严惩滋生和县长了擅权专权、以权谋私的权力腐败现象。从主观因素来说,某些领导干部存在着严惩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最终原因无不是制度意识淡薄甚至毫无制度意识的结果。一些领导干部,长期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飞扬跋扈,朝令夕改,在他所管辖的范围内制度形同虚设;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玩弄权术,迷恋权力,官僚主义盛行,宗派主义猖獗,制度对他无制约作用,甚至可以随意改动;少数党员干部,视制度规范为儿戏,以手中权力与制度体制相对抗,最终走向制度的对立面,不得不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如此种种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深刻警示我们:制度缺失是滋生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制度意识淡薄是一些人走向腐败的起点;反腐倡廉必须从完善制度做起,从强化制度意识做起!
 

 (四)
 

 作为党的的重要内容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环节,制度意识包含丰富的内涵,择其要者起码包括四大意识:
  第一,制度权威意识。先进的制度是在一定的利益关系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规范化的社会形态,它代表着和反映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规定着和保证着一定荡然无存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因而,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任何人都必须自觉遵从。与个人作用、个人现任相比,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强化制度权威意识,对于反腐倡廉死对头重要。如果我们的各级党员干部都能够视制度为最高权威,甚至确立一种“制度畏惧”感,人人自觉地按照制度规定办事,按照制度要求运用手中权力,那么毫无疑问,腐败现象将会大大减少,少数以权谋私行为也将会及时地得到制度的提醒与扼制。
  第二,制度平等意识。制度如同法律。就规范化与强制性而言,制度与法制是一致的,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哪怕是权高位重者,与要与普通党员、普通干部、普通群众一样遵守制度;不管什么人,只要违犯了制度,就要与普通党员、普通干部、普通群众一样受到制度的制约或处罚。强化制度平等意识,对于觉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特殊的意义。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地缺乏制度平等意识和遵守制度的自觉,他们认为制度是有的,但那是制定给普通干部和普通群众的,自己是特殊人物,与已无关。或者是,对已有利的制度就执行,对已无利以至制约自己利益的制度就可以不执行。这种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是封建意识的集中表现,足可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蹈入自恃特权、以权谋私的腐败泥潭。所以,应当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张扬和普及制度平等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以普通党员、普通群众的身份自觉地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制度约权意识。制度相对于权力而言。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度是为权力而存在的,制度的目的是对权力的制约。权力是公众的意志,这是权力的一般意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 广义上的权力是相当抽象的,现实生活中人们看重的是另外一种权力,这就是只能为少数人所掌握的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这可以说是狭义上的权力。这种狭义上的权力,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权力同国家职位紧密相联系。由于国家职位只能为少数人所占有,因而权力这种本来属于全社会公众的意志,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就变成了少数特殊公民手中的神奇力量。利用这种已经特殊化了的权力,少数人既可以叱咤风云地推动社会进步,也可以随心所欲地给社会带来灾难;既可以造福于人民,也可以祸害于人民。二是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联系。从社会关系中产生出来的权力,不管掌权者自觉还是不自觉,它总是代表着、反映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并为一定的利益实现服务。由此,政治权力可以依据掌权者的意志造成一定的利益倾斜:它可以给一部分人带来利益,而对另一部分人的利益造成侵蚀或损害;它既可以创造利益公平和平等,也有可能导致利益分化和冲突。权力的上述两个基本特征,很容易生成一种负面政治效应这就是,一部分掌权者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私有财产,运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权力的这种特殊性和可变性,内在地要求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失去和监督的权力,极在可能变成腐败的权力。因此,对于任何一个掌握着公众权力 的人来说,都必须牢固树立制度约权意识;而对于广大社会成员来说,十分需要进行“权力即公众的意识”的普及教育。
  第四,制度改革意识。制度不是一蹴而就、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的过程。是否勇于进行自我改革,是衡量制度优劣的重要标志。改革是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实际地发挥制度作用的强大动力。当前许多领域的改革仍然处在攻尖阶段,改革任重道远。而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来看,制度改革的任务尤为迫切和艰巨。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败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反腐败。而要实现制度反腐败,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制度,优化制度资源,反腐倡廉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既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又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绝不能有丝毫懈怠。每一个对党、国家、人民的事业负责的党员干部,都应当树立强烈的制度改革意识,积极地参与改革、支持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彰显制度效应,通过优化制度确保我们的干部永远艰苦奋斗、本色不变,确保我们的党永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时代与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作者为贺州市纪委常委)